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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即將往生時,通常會指定以大廳做為〝正終〞的地方,因此在病人危急之前,子孫應先將大廳先行打掃乾淨,準備舖放水舖,俗稱「拼廳」。以厚木板一張(六尺長三尺寬左右)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,勿緊靠牆壁,男移龍方(門之右方),女移虎方(門之左方),男左女右,頭裡腳外。 但現在不一定分大小邊,也有直接送至殯儀館或入殮寄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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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往生後穿著入殮的衣服稱做「壽衣」,當病人危急之前,家屬即應為他準備好。壽衣算層而不算件(即上衣有裡子即兩層),上衣通常是六件七層,褲子二件至三件,白襪黑布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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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大廳為正終之所,大廳如有供奉神明、祖先,一旦氣絕,要沐浴、更衣等,為避免沖煞到神明及祖先,必須用米篩或紅紙遮住神明及祖先牌位,俗稱遮神,大殮入棺後再除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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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間的習俗,人往生後的靈魂乘轎赴陰間,要在腳尾設腳尾物,即腳尾飯、燈、燒腳尾紙與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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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移至大廳水舖之後,子女即必須隨侍在側,不可單獨留病人在大廳,以免病人去世不知是幾時嚥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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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往生後,隨侍在側的子孫隨即舉哀。依俗須於門口焚燒一頂紙轎供靈魂乘用,俗稱「燒魂轎」以大碗公為香爐,焚香拜亡靈,全家大小始舉哀慟哭,儒家重視人倫感情,故以哭泣辟踊以盡其哀,佛教界人士則助念佛號並不哭泣而且死者去世八小時之內,意識未完全脫離形體,子孫不可移動,不可哭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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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孫用一整捆銀紙做為屍枕,將頭墊高後屍首才會收下巴。屍身棉被須去除,改罩水被(一大塊白布中綴紅布),用意除覆其形外,也是避免蓋棉被容易發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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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尾處依俗須陳列腳尾飯一碗,用碗盛滿,越滿越好,飯上放一粒熟鴨蛋(鹹蛋亦可)並正插一雙竹筷,供往生者享用以便上路,另置腳尾火、腳尾爐,並燒腳尾紙(銀紙),供往生者做盤纏,應慢燒,以免室溫升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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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終尚無孝服,全身改穿素色衣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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帷堂俗稱〝吊九條〞,即以一全匹白布,用竹竿架吊起,彎九次後將屍床圍起來,目的在隔開內外;同時須將門扉關一扇,以防日月光照射到屍身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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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有喪事應於門外張貼告示,寫明「嚴制」或「慈制」或喪中「長輩尚在,晚輩去世時用之」。紅色春聯應予撕除。為敦睦鄰居,應為附近鄰居大門貼一小條紅布,以示吉凶有別。紅布條於出殯日啟靈後始撕除,並由道士洗淨,貼上淨符。 |